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有权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