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 第八十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