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三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