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年)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