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二章 出境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出境 第七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