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填写出境申请表;

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