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入境 第十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手续,也可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入境定居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入境后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入境暂住的,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