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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