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六)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五)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