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七十九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