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