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第二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