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