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八十四条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