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二百零一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目录 第二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