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