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