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