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七十条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