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一百五十条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