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