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八十三条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三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八十二条 目录 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