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八十一条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八十一条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