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