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九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二百零三条 第九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二百零三条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 目录 第二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