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八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八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八章 目录 第一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