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履行审批职责的有关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百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