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九十六条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九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目录 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