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