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零一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