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