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