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参加培训;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申请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