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提供流动文化服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