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