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