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财务、劳动工资和物价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劳动工资和物价等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