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十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