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企业有权自行安排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或者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