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八条 根据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或者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并提出开展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