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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