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0年) 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六条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