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25年)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25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