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25年)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