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八条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