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 第一百五十条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