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