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六十二条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