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