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目录 第八章